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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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红星汽车)《股权转让及增资合同书》的公告
“高纯六氟磷酸锂晶体制造关键技术”通过工信部和石化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
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到多氟多参观交流
《多氟多》荣奖“中国品牌内刊——文化纽带奖”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根据2015年5月22日与相关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详见2015年5月23日巨潮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于2015年7月14日向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参与挂牌交易。2014年7月16日,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对邢台县龙冈投资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62.09%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征集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情况的函》,认定多氟多具备受让方资格。2015年7月19日,多氟多与邢台县龙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投资”)、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汽车”)、邢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邢台县政府”)签订《股权转让与增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本公司将以股权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控股红星汽车。现将该合同书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背景和意义新能源汽车是政策支持并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公司从电子级氢氟酸、氟化锂、六氟磷酸锂、正极材料、动力锂电池做起,具备前端产品产业、规模和市场优势,并进而研发了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和电池组,具有进入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和产业优势,本次收购具有整车生产资质的红星汽车股权并增资,为延伸公司产业链打下基础。二.协议书各方介绍 1.多氟多注册资本23112万元,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锂离子电池材料和动力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龙冈投资是红星汽车的唯一出资人股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邢台县财政全资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向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建设项目咨询、策划、管理。 3.红星汽车是龙冈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邢台县政府。红星汽车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具有卡车、改装车、SUV、MPV、面包车、微型面包车等类型汽车制造资质。4.邢台县政府是红星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与龙冈投资、红星汽车、邢台县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红星汽车的资产情况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邢台分所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截止2015年4月30日,红星汽车账面资产总额111,212,419.58元,负债78,013,241.11元,所有者权益33,199,178.47元。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根据邢台华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红星汽车作价8052.16万元,对应每1元实收资本出资约为1.61元人民币。3.根据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国有股权挂牌交易结果,多氟多出资5000万元受让龙冈投资持有红星汽车62.09%的股权出资。4.多氟多以货币出资11000万元,龙冈投资以债权出资4064万元对红星汽车增资,增资后多氟多和龙冈投资分别持有红星汽车约69%和31%的股东权益。5. 多氟多受让股权出资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交割完成,新增出资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6.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使红星汽车达到全面恢复生产条件, 2015年生产车辆不少于1000辆,争取4000辆,其中1000辆为燃油车。不在红星汽车注册地(邢台县)以外区域使用红星汽车生产资质。7. 邢台县政府在龙冈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500亩用于红星汽车新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并在本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预留项目后期发展用地1500亩。8.并购后红星汽车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多氟多委派4名,龙冈投资委派1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多氟多委派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多氟多委派1名、龙冈投资委派1名,职工代表出任1名。监事会主席由多氟多委派的监事担任。五.合同书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合同书顺利实施,公司将形成从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到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的完整产业链,有助于公司对新能源汽车上下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发挥自身核心优势,提升公司竞争力。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合同书将在邢台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成审批和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保护

落实投保“国九条”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与投保基金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4月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就“促进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投资者保护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双方合作,强化机制保障”达成共识。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建立优势互补、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水平。上市公司协会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推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自律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投保基金公司作为投资者保护专业机构,构建了12386热线、投资者调查固定样本库等投资者诉求渠道,在多途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调查、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双方旨在通过合作,为监管部门制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为上市公司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发展。

  《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研究,尤其在上市公司发生侵权行为时投资者赔偿机制的设计方面加强合作研究,为监管部门改进与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保护状况、投资者现状和需求等方面开展合作调查,并进行深入分析,为上市公司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建议。三是中上协将投保基金公司做出的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结果通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自主改进相关工作。四是联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相关业务培训,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水平。五是通过搭建平台推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进行通畅、有效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六是组织以投资者评价为导向的上市公司评选,培育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市场文化。

  据悉,双方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需求调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评选等三项合作工作将同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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