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多氟多视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持续成长的基石,构建了一整套多元化且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了供应链的稳固与可靠,营造了和谐共生的经营环境。公司提出“给人才安个家,给知识定个价,给创新插上翅膀”,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才发展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人才与企业共同成长。同时积极投身公益,推动公益捐献活动,彰显企业社会价值,以回应社会各界的期待。
产品与服务
多氟多以价值为基,引领质量创新,围绕质量方针中“以客户为中心”的要求,形成了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的质量管理模式。
2023年,公司凭借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经验,荣获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省长质量奖”,并已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多氟多致力于将可持续发展原则融入采购管理体系中,主动探索构建负责任的供应链体系,用数字化思维打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联系,实现供应链、需求链和智能制造链的“三链合一”,承担起连接产业上下游的责任传递角色,有效减轻产业链面临的社会与环境风险,力求在经济价值与环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实现双赢。
✔ 公司建立《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定期评价表》《高风险供应商管理机制》等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型供应商均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审核方法,引导和规范供应商行为,明确奖惩机制,鼓励其承担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
✔ 公司明确规定供应商筛选引入流程,重点供应商需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等方面的体系审核,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禁用有害物质承诺书》《无冲突金属宣告书》《PCN 协议》等文件。
供应商行为准则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在供应链中推行诚实的商业行为和社会责任。本行为准则明确了多氟多对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在诚信守法、人权保障、环境保护、信息保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与规范标准,多氟多对供应商审查、评级时将考虑ESG体系建设,希望全体供应商,尤其是长期合作的重点供应商,能够遵守此行为准则。
1、诚信守法
供应商除遵守本供应商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外, 还必须遵守当地适用的法律。对同一主题,在适用的本地法律和本准则都有规定且无相互冲突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若本准则中条款与当地法律有冲突以致遵守本准则会导致违法时,以符合当地法律的最高标准为准。
2、 人权
供应商要尊重国际公认的人身权利,并且不以任何形式侵犯这些权利;同时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和基本权利。
3、劳工标准
3.1 结社自由和劳资谈判权
供应商应保证及承认自由结社和一定比例的员工(雇员和工人以下简称“员工”)达成一致后进行劳资谈判的权利。供应商不能歧视员工代表或者工会成员,保证他们在工作场合能够行使工会职能。
在结社自由和劳资谈判的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供应商应允许员工自由选择他们的代表。
3.2 强迫劳动
供应商不能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但不限于抵债劳动。供应商应保证员工和公司之间是自由选择和不受胁迫的。
供应商应允许员工在给出合理的通知期后自由离职的权利。员工应免予缴纳押金、身份证明文件或类似证件以得到或者保留工作。
3.3 童工
供应商不能雇佣或者使用童工。本准则中,在中国,“儿童”指任何16周岁以下的人。在其他国家,“儿童”指任何15周岁以下的人,当国家或当地法律规定了更高的义务教育年龄或者最低工作年龄时以最高年龄为准。“童工”指儿童或青少年从事的劳动,国际劳工组织(ILO)最小年龄公约(C1973)规定可以接受的情形除外。
若供应商发觉有童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该补救措施应能保障其**利益。
供应商应保证18岁以下员工不会从事有危害性的工作。本准则中“危害性工作”指使员工处于以下工作环境:受到身体、精神或性侵犯;地下、水下、高空和受限空间;需使用危险机械、仪器和工具,或处理、运输重物;暴露于有害物质、药剂、工序、温度、噪声或振动环境下;长时间劳动、夜间工作或受到无理由的限制等其他困难环境。
3.4 反歧视
供应商应禁止直接或者间接的基于以下情况的歧视并确保雇佣和工作中的机会平等和公平对待: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残疾、怀孕、语言、宗教、政治信仰、社团成员、婚姻状况、国家或社会出身、社会地位、财产、血统或其他情况。另外,不得强迫员工或准员工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
供应商应完全禁止和不能容忍任何不可接受的或者侮辱性的行为,包括:精神虐待、性骚扰、歧视性的动作,和性有关的、强迫性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和剥削性的语言和肢体接触。
3.5 员工雇佣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国家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薪酬发放标准应及时告知员工。
供应商应确保工作时间不会过量并至少符合当地法律。
供应商应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并保证所有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供应商应和所有员工签订包含易于理解的雇佣条件的纸面劳动协议。
4、 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应确保为员工提供符合国际公认标准的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供应商应尽最 大努力控制危险源并采取必要的针对意外伤害和职业疾病的预防措施,必要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材并指导使用。
供应商应提供适当、定期的培训以使员工了解健康和安全知识。
若供应商为员工提供宿舍则应保持宿舍的整洁、安全并满足员工(适用时包括员工家属)基本生活需要。
必要时,供应商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多氟多鼓励供应商进行OHSAS18001认证。
5 、环境
供应商应当在以下方面支持对环境挑战采取预防措施,积极推动对环境负起更大的责任,鼓励发展和推广环境友好的技术:
气候变化:供应商应识别并管理其运营及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积极采取节能、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措施以减少碳足迹,多氟多鼓励供应商测算并披露其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循环经济与资源效率:供应商应致力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废弃物产生,并优先采用可回收、可降解的环保材料,鼓励供应商探索循环经济模式。
生态保护:供应商应避免运营活动对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不进行非法毁林或侵占生态敏感区的活动。
供应商的行为应符合本地和国际通用的环境标准。
供应商应致力于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持续提高环境绩效。
必要时,供应商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多氟多鼓励供应商进行ISO14001认证。
6、 冲突矿产
供应商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中,严禁使用源自刚果民主共和国、卢旺达、乌干达、布隆迪、坦桑尼亚、肯尼亚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认定的产自刚果矿脉的矿物,涵盖金、钽、钨、钴、锡等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物。同时,供应商需针对相关矿产的来源开展尽责调查,并应公司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以证明自身合规性。
7、信息保密
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保密协议,严格保守与公司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不得与第三方分享公司的涉密信息。
8、 禁止的商业行为
8.1 腐败和其他禁止的商业行为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贿赂、腐败、诈骗和其他禁止的商业行为的法律法规。供应商不能提供、允诺或者给予任何不正当的好处、利益或者激励给任何政府官员、国际机构或第三方,不管不正当利益是直接给予还是间接提供。
8.2 礼物、招待和开销(商务礼仪)
供应商不能直接或者间接向多氟多员工、代表或其他人员提供礼物。多氟多员工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不能在合同洽谈、招标和奖励时提供或者接受招待、开销和礼物。
8.3 洗钱
供应商应坚定反对各种形式的洗钱并采取措施防止其金融交易被他人用于洗钱活动。
8.4 竞争
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引起或者参与所有通用或者特定的竞争规定,包括集体操纵价格、非法市场分配或其他违法行为。
9、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
9.1自我监督
供应商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其员工及合作伙伴遵守本准则。
9.2定期审查
供应商应配合多氟多定期进行合规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9.3整改与改进
供应商在发现不符合本准则的行为时,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多氟多报告。
10、违反准则的后果
10.1违约责任
供应商如违反本准则,多氟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 发出书面警告;
- 要求限期整改;
- 暂停合作;
- 终止合作;
- 追究法律责任。
10.2 法律后果
供应商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多氟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附则
11.1 解释权
本准则由多氟多运营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11.2生效时间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需经多氟多管理层批准。
11.3 修订流程
本准则的修订需经过多氟多管理层审议,并提前通知供应商。
安全管理
① 化学品安全
多氟多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源头管理,注重过程控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化学品从生产、储存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全力保障员工生命健康、企业稳定发展及生态环境安全。
- 公司已充分识别产品化学危险性,识别覆盖率达到100%。
- 公司已针对存在化学危险性的产品在说明书、包装、公司官网等渠道注明理化性质、包装要求、运输要求、储存要求、安全要求或注意事项,同时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制度。
- 公司致力于打造更加健康、安全、环保的化学品工艺技术,不断寻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替代品,全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现已开启更加安全化学品工艺试点工作。
- 公司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化学品灼伤事故等场景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每年对所属重大危险源进行 2 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② 职业健康与安全
多氟多十分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营业单位均依规执行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有利于提高员工健康意识,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使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合法合规化,降低风险。公司已通过《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
以人为本
多氟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平公正的用工制度,明确规定在招聘、培训、晋升、解雇及退休等各个环节中,禁止任何基于种族、民族、社会背景、残疾、性别、家庭责任、婚姻状况、工会归属及年龄等歧视,确保员工享有平等的工作权益与发展机遇,并做出如下声明:
- 无剥削和强迫劳动: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剥削与强迫劳动,保障员工自主选择权,营造公正、尊重的工作环境。
- 无童工: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雇佣童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教育与发展。
-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我们尊重员工结社自由,支持集体谈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员工权益与企业发展共赢。
公益活动
多氟多以造血干细胞捐献以及无偿献血等活动为抓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和周边村庄扶贫工作,多渠道激励更多员工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多福社区”。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开展造血干细胞集体采样活动10次,共计2014人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队伍,19位员工配型成功并全部完成捐献,成功率达100%。
多氟多负责任矿产尽责管理政策
一、政策承诺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刻认识到,在矿产供应链中存在严重的人权、环境和社会风险。本公司承诺全面采纳并推行适用于受冲突影响及高风险区域矿石的全球负责任供应链采购政策,并将相关条款纳入与各供应商签署的合同和/或协议之中。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第3版、欧盟电池法规(2023/1542)等,致力于建立透明、可追溯和可持续的矿产供应链。
公司承诺不采购或不支持采购来自受冲突影响地区(CAHRAs)的冲突矿产,同时要求各供应商严禁采购、使用冲突矿产及违反公司政策的矿产资源,并持续推动全供应链落实负责任、透明且可追溯的采购实践。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及其全球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公司所涉及的矿产供应链,涵盖锂、钴、镍、天然石墨及其化合物等电池关键矿物原材料。
三、合规框架依据
本公司矿产尽职调查体系完全符合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附录 X 第4点所列国际公认尽职调查框架,严格依据以下国际标准建立、实施和维护尽责管理体系:
(a)《国际人权法案》,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
(b)《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c)经合发组织跨国企业准则;
(d)劳工组织关于多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
(e)经合发组织负责任商业行为的尽职调查指南;
(f)经合组织关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负责任供应链的尽职调查指南。
四、管控风险
公司及其全球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公司以及其供应商应在矿产资源采购中识别并排除以下风险,同时在供应链中发现以下风险时应立即开展风险减缓措施:
(一)与矿产开采、运输、或贸易有关的严重侵权行为:
1.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开展采购或经营活动时,我们既不会容忍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获利于、帮助、协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实施:
i)任何形式的酷刑,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ii)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强迫或强制劳动是指以惩罚作为威胁榨取的任何个人的、并非该人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
iii)最恶劣形式的童工;
iv)其他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如普遍的性暴力行为;
v)战争罪或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罪。
对严重侵权行为的风险管理:
2.如果我们有合理理由认为该风险存在,即上游供应商正从实施第1条所规定的严重侵权行为的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该方有关联,我们将立即中止或中断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二)关于直接或间接支持非国家武装团体:
3.我们不会容忍任何通过矿产开采、运输、贸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支持。通过矿产开采、运输、贸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包括且不限于从非国家武装团体或其关联方购买矿产,向其进行付款,或以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后勤支援或设备等。这些武装团体或关联方:
i)非法控制矿址,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运输路线、矿产交易点以及供应链的上游行为主体;并/或
ii)在矿址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或者勒索钱财或矿产;并/或
iii)对中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者非法征税或勒索。
对向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风险管理:
4.如果我们有理由认为,上游供应商从向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之存在关系,我们将立即中止或中断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三)关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
5.我们同意根据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风险管理之规定,杜绝向非法控制矿址、运输路线以及供应链上游行为主体,在矿址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或索要钱财或矿产,或者向中 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者非法征税或进行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
6.我们认可,矿址及/或其周边地区以及/或运输道路沿线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作用仅是维护法治,包括保障人权、保护矿工、设备和设施安全、保护矿址或运输路线以使合法的开采和贸易不受干扰。
7.在我们或我们供应链上的任何企业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签订了合约的情况下,我们承诺或者将规定,在与这类安全武装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将遵守《安全与人权自愿原则》的规定。尤其是,我们将会支持或采取措施运用筛查政策,确保已知的实施过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个人或安全武装单位不被录用。
8.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中央或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共同为如何提高公共安全武装安保费用的透明度、相称性和问责性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
9.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当地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互动,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驻扎在矿址给弱势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小作坊矿工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上的矿产是通过小作坊或小规模采矿的方式开采出来的小作坊。
对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风险管理:
10.如果我们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此类风险,将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立即制定、采用和实施上游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计划,从而使第五段中所述的为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风险得到遏制或降低。如果风险管理计划实施六个月未起作用,我们将暂时停止或中断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我们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存在有违第 8 段和第 9 段内容的行为的情况下,将采取同样的应对措施。
(四)关于行贿受贿及矿产原产地的欺诈性失实陈述:
11.我们不会提出、承诺、进行或索要任何贿赂,并且抵制诱惑,不会为了掩盖或伪造矿产原产地,虚报矿产开采、贸易、处理、运输、出口等活动应向政府缴纳的税收、费用和特许开采费而行贿。
(五)关于洗钱
12.如果我们有理由认为,存在因开采、贸易、处理、运输或出口在矿址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上游供应商矿产交易地进行非法征税或勒索而得的矿产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洗钱风险,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为有效消除洗钱行为做出贡献。
关于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及特许费:
13.我们将确保向政府支付所有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开采、贸易、出口相关的合法税收、费用和特许费,并且承诺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位置依照《采掘行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中的各项原则对此类支付进行披露。
对行贿受贿及矿产原产地的欺诈性失实陈述、洗钱及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特许费的风险管理:
14.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我们承诺与供应商、中央或地方政府机关、国际组织、民间社会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酌情进行合作,本着在合理的时间跨度内采取显著措施防范或降低有负面影响的风险之目的,对绩效进行改善或跟踪。风险降低措施未起作用的,我们将暂时停止或中断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
(六)社会和环境风险
在锂、钴、镍、天然石墨及其化合物矿产采购、开采、加工、运输、贸易全链条经营活动时,我们既不会容忍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获利于、帮助、协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实施下述负面行为,开展风险评估时须覆盖行为造成的直接、诱发、间接与累积负面影响。
(a)环境、气候、人类健康,考虑到直接、诱发、间接和累积后果,包括:
i)空气,包括空气污染,包括温室气体排放;
ii)水,包括海底和海洋环境,包括水污染、水消耗、水量(洪水或干旱)和获取水的机会;
iii)土壤,包括土壤污染、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和土地退化;
(iv)生物多样性,包括对自然栖息地、野生动物、植物和生态系统(包括生态系统服务)的破坏;
(v)危险物质;
(vi)噪音和振动;
(vii)工厂安全;
(viii)能量消耗;
(ix)废物和残留物;
(b)人权、工人权利和社会伙伴关系,包括:
i)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
ii)童工;
iii)强制性劳役;
iv)歧视;
v)工会自由;
(c)社区生活,包括原住民的社区生活。
对社会、环境全部负面风险的统一风险管理
若企业有合理证据判定上游供应商、矿山、冶炼加工企业存在本条(a)(b)(c)项下任一负面风险,或供应商与实施上述侵害行为的主体存在采购、合作关联,企业执行分级管控流程:
- 书面告知供应商全部合规风险,要求 3 个月内提交完整、可落地的专项整改方案;
- 整改周期内每月复核供应商相关整改记录,跟踪整改落地进度;
- 整改期满仍未消除重大环境、人权、社区侵害风险的,逐步缩减采购份额直至立即中止、中断与该供应商的全部合作;
五、治理机制
公司致力于持续改进,定期对本政策及相关流程进行审查和更新。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统筹领导下,由多部门代表组成的负责任矿产尽责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该委员会涵盖采购、供应链、品质、法务等关键职能部门成员,确保对供应链中的负责任矿产风险实施全面监控。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执行管理规范,保障其适用性、透明度与有效性。公司依据《OECD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及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开展供应链尽职调查,识别与评估风险,针对已识别风险设计并落实应对策略,实施风险管理计划,监督并跟踪风险降低措施的实施成效,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反馈。
六、利益相关方申诉与补救管理
面向矿工、矿区社区、原住民、民间社会组织设立匿名邮件(dfdcgyb@dfdchem.com)进行咨询,全部投诉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登记、专项调查;
经核实供应链矿产采购行为造成人权、环境损害的,结合供应商制定改善方案,包含经济赔偿、水土生态修复、矿区秩序整治;
七、政策实施与更新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负责任矿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与定期评审。将根据国际人权与环境标准演进,以及业务拓展实际情况,动态优化本政策内容。
本报告内容引用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第3版、欧盟电池法规(2023/1542)部分内容。
总经理:李云峰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2026年7月